区关于宝坻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2010年1月26日天津市宝坻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宝坻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宝坻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坻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