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宝坻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1月26日政协天津市宝坻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宝坻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张力华副主席代表政协天津市宝坻区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