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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农业局    2007年09月30日
 

宝坻区农业局是主管全区农业种植业的区政府组成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种子、农药、肥料的执法监督管理。

(三)指导全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负责有关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全区蔬菜管理工作;负责种植业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负责本区基本农田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和利用。

(四)研究提出对农业和相关产业、行业投资的政策建议。

(五)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重点农业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和推广应用作;负责农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民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负责农情信息和生产统计;预测并发布农业和相关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经济技术信息;指导全区农业信息网建设。

(七)组织、指导农作物良种生产、经营及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审定和推广;组织、指导改善产品品质工作;组织优良品种地方性标准的研究拟定和质量检测工作;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管理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本区人工影响天气、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综合防治工作及农业种植业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国内植物的检疫工作。

(九)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负责全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指导农经服务体系建设。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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