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各种文件的起草、会务及相关工作,会同主管委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
(三)负责上级党政机关来文来电和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及有关单位请示、报告的分发和处理工作,并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工作,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四)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对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做出相应的报告。
(五)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组织调查研究,搜集信息,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六)协助区政府主管领导协调文卫系统的工作。
(七)负责区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本区政府工作的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协助安排人大、政协对区政府工作的视察活动。
(八)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组织和处理的大型活动及突发事件。
(九)负责区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区政府值班工作,并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级、各部门和人民群众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主管区长管理区招待所(宾馆),承担应当由区政府出面的接待任务和服务工作。
(十)协助区政府领导负责政府机关建设工作。
(十一)组织和协调区政府外事工作。
(十二)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管理政府法制办公室。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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