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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各庄

郝各庄    2007年09月19日
 

1、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政策规定。

2、促进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创造良好环境,大力发展地区经济,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3、负责村镇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农村城市化建设。

4、搞好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及各项公益事业。

5、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6、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群众教育,搞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

7、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8、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单位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郝各庄镇前郝村富民路8 

邮编:301800

电话(0222967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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