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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维修网点行政许可

农机局  2007年10月25日
 
面向对象 : 面向个人
 

事项名称

农业机械维修网点行政许可

责任部门

天津市宝坻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办事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津围路31

办公电话

02229241338

服务范围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及维修配件销售活动

所需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维修开业技术条件》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发放《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决定。不予发放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程序

申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
1、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
3、相应的维修场所和场地使用证明;
4、主要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
5、主要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发放《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决定。不予发放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流程图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参加农机维修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经上级机关批准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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