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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发改委  2007年10月22日
 
面向对象 : 面向企业

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责任部门

宝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事地址

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82651106

服务范围

总投资(包括增资)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所需要件

1、项目申请报告。

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

3、项目各投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实力证明(需要报国家核准的项目)。

4、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5、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6、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7、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出具的《建设用地预审报告》。

8、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9、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出具的确认文件。

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区发改委对项目受理审查—联审(评估)—审核(踏勘)—核准(上报)或不核准(不上报)。

流程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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