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增强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和全社会价格法制意识,充分发挥政府价格调控监管职能,扎实推进价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决定在我区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价格法》十周年宣传活动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的目的
以《价格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宣传《价格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我局按照《价格法》规定,在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规范价格秩序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扩大价格工作的影响,提升我们价格部门的形象,推进我局价格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活动主题
提高价格法制意识,锻炼物价干部队伍,树立部门良好形象。
三、指导思想
以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政府价格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我局成立了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有李平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王洗光副局长、王志林副局长担任,局各科所队负责人为组员。
五、具体宣传活动安排
本次宣传活动采取“集中时间、突出重点、统一主题、多层次全方位”的方式进行,在全区形成强大的宣传省事。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是上街、下村宣传活动,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具体内容有:《价格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宣传,12358价格投诉宣传,价格维权知识宣传,现场投诉接待;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广播等媒体增强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价格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
二是组织一次涵盖全区的大检查,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百姓价格权益为主题,在城区及各镇街开展价格执法大检查,检查重点包括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与百姓生活信息息息相关的价格问题。
宝坻区物价局
二00八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