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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建委  2007年10月23日
 
面向对象 : 面向企业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

责任部门

宝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办事地址

宝坻区建委监督站

办公电话

29242747

服务范围

全区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第78号》备案规定的工程

所需要件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令第78号》的相关规定,工程备案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4、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5、施工许可证;

6、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7、公安消防验收证明文件;

8、建设项目环境状况监测报告;

9、公建、住宅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0、沉降变形观测报告;

11、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2、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

13、商品住宅《住宅使用说明书》防雷检测;

14、档案合格证明文件;工程款结算书(含文明施工费);备案表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事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

2、审查竣工备案所需要件;

3发放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流程图

流程图见后附表《天津市建筑工程备案流程图》

备注


《天津市建筑工程备案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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