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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市容委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

市容委  2007年09月13日
 

区市容委(区爱卫办)设4个职能科室。工会设置不变。

(一)办公室   电话:29241830

1、负责委机关日常事务,制定并组织实施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起草本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并做好其它文秘工作。

3、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打印、复制、呈阅、传递、催办;负责信息报送、文档管理、统计、外事、机要、保密、治安保卫、行政管理、会议组织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干部职工统计和职工人事档案管理。

5、负责委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环卫科   电话:29247052

1、负责对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环境卫生作业市场进行行业管理。

2、负责拟定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依照环卫行业主要工种作业的质量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考核。

3、负责推动生活垃圾袋装化工作,指导推动环境卫生工作改革。

4、负责指导和检查乡镇生活垃圾、粪便的处理工作,组织城区街道清扫、厕所清掏、垃圾清运工作,做好城区生活垃圾、粪便的统一处理及建筑渣土排放工作。

5、负责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审核项目设计方案并进行竣工验收。

(三)市容科   电话:29247052

1、负责拟定城区街道整修、夜景灯光建设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城区重点地区较大项目的夜景灯光建设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

3、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和整修后街道再装修的审批工作。

4、拟定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布置方案,并负责组织、协调、推动、检查和总结工作。

5、负责组织推动城区门前三包工作。

6、协调解决城区内影响市容环境的有关问题。

7、指导乡镇搞好市容环境建设。

(四)执法监察科  电话:29247043

1、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法规、规章的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

2、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系统的普法工作,检查、监督、纠正执法人员的违规行为。

3、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执法人员的证件发放。

4、解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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