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务资源目录 > 区属各单位 > 国土宝坻分局 > 业务类 > 正文
  [返回首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国局  2007年10月30日
 
面向对象 : 面向企业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责任部门

建筑管理科

办事地址

宝坻区行政许可中心

办公电话

82651123

服务范围

1)申请项目范围:本区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它工程设施;

2)受理项目权限:凡在我区投资建设的、外省市和本市市属项目及本区区属项目。

所需要件

(一)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一份;

3、有关消防、配套、供热、绿化、人防、国家安全等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4、本年度施工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5、工程施工图2套、总平面图3套,并加盖建筑单位出图专用章,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建筑设计资质章,建筑审定人或注册建筑师证章;

6、附经规划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及立面方案图。

(二)办理市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本年度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3200米以下和不需做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项目报1份规划条件地形图;

4200米以上和需做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项目报施工图2份;(目录、说明、工程总平面图、纵断、横断、大样图、图纸装订规格长29厘米、宽21厘米)

5、协议、配套说明等有关文件;

6、市政工程核查定线验线报告单。

收费标准

无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不含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时间)

(二)办理市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不含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时间)

办理程序

1)区行政许可中心收件登记、受理;

2)图纸审核、踏勘、回身;

3)局领导审批;

4)核发

流程图

备注

 
内容检索
 
联系我们 | 版权说明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1999-2011 by 天津宝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 050022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