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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审批

药监局  2007年10月18日
 
面向对象 : 面向企业

事项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审批

责任部门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坻分局

办事地址

宝坻区开元路8号(中国电信院内)

办公电话

59210805

服务范围

符合天津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受理条件的申办对象

所需要件

1、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申请表;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查询单;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有上级主管单位的提供其上级机关有关文件;个体企业提供无业证或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实后退申请人;

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执(从)业药师身份证、资格证书或变更单;

5、质量负责人以及验收、养护、调配处方等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6、经营场所、仓库平面示意图、相关房屋产权或使用产权证明;7、企业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相关证明。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事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地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             材料;

2、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提出是否同意意见,回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同意办理的,发给许可证。

流程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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