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
一、秘书一科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29241992
1.负责上级国家机关文件办理,同级国家机关来文及本区乡镇街、部门上报文件的登记、呈送。
2.负责区政府领导对各类文件批示的传递和督办工作。
3.负责区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公文的文稿审修、登记,办公室综合性文稿的草拟;文件、资料、讲稿、刊物的录入、印刷、下发、邮寄。
4.负责机关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印信使用、登记及本区行政机关公章的刻制、启用、回收保管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二科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29241992
1.负责区政府各类会议、重要政务活动以及重要接待任务的会务组织工作。
2.负责常务会议纪要的整理,各类通知的起草。
3.编发每周政务、政府工作大事记、协调会议安排及宝坻新闻每周报摘。
4.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科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29241081
1.管理机关财务、资产。
2.机关生活安排、环境卫生管理、值班保卫等后勤服务。
3.机关车务和交通安全工作。
4.政务接待和相关服务。
5.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调研科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29241012
1.组织起草和参与起草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情况报告。
2.撰写、编发政务信息刊物。
3.向市政府、市农委报送政务信息。
4.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编发调研刊物。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文卫科工作职责 联系电话:29242030
1.负责联系教育、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工作,并协助主管领导联系民政、残联工作。
2.起草或参与起草与文卫工作有关的区政府、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区政府主管领导的讲话及其他文稿、简报。
3.负责文卫系统工作会议、活动的服务工作。
4.围绕重点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搜集、整理并反馈信息。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区政府督查室工作职责联系电话:29242220
1.负责办理和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及本区政府工作的议案、建议、提案;协助安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活动。
2.负责联系信访办公室,并承担机关信访接待工作;检查督办领导对来信来访批示的落实。
3.负责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的专线电话管理工作,及时接收、处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负责报刊涉及我区问题的新闻稿件及群众来信的督查并反馈信息。
4.协调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入、服务质量等工作。
5.负责区政府有关领导讲话的起草、整理,区政府、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审修。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