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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规划局 2008年10月28日
《宝坻区城乡总体规划(方案)》于
2008
年
10
月
27
日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地点设在宝坻区规划局三楼会议室。
宝坻区规划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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