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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各庄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史各庄  2007年09月12日
 
发文单位 : 史各庄镇政府

为了加强机关的规范化管理,建立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树立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 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镇党委、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考勤实行不定期抽查制。

2、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开会、下乡等工作活动要实行报告制度。

3、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看电视、玩电脑游戏等活动,办公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请假制度

1、无论病事假,党政成员请假均需经书记、镇长批准;一般干部请假1天,经主管领导批准。

22天以上者需经主管领导和主管机关副书记批准。

33天以上7天以下的由书记、镇长审批。

4、哺乳期妇女享受国家规定的三个月产假(晚婚晚育的四个月),上、下午可提前一个小时离岗。

三、学习制度

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干部学习日,机关同志必须参加,不许迟到、早退,学习实行点名制,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分管领导请假。无特殊原因连续三次不参加政治学习者,年终取消评为优秀资格。

四、劳动制度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义务劳动及卫生责任区的清扫工作,无正当理由,三次不参加者,除提出批评教育外,年终取消评为优秀资格。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负责镇机关的安全保卫和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处理,如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者必须由同级人员替班。对于无正当理由缺班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值班人员严禁脱岗,确保办公室24小时有人接听电话。

4、值班人员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且严禁饮酒。

六、用餐制度

1、机关干部下村工作时严禁在外用餐,确实遇到特殊情况不能返回就餐者,可电话告知办公室备餐。

2、机关干部中午时间严禁饮酒(公务招待除外)。

3、机关来客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在外用餐的,必须经书记、镇长批准并严格控制标准。

七、用车制度

机关车辆必须保证公务用车,按照先领导后一般同志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下乡原则上一般不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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