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是: 1、男女双方当事人至少有一方常住户口在宝坻区;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共同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7、当事人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该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