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核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责任部门
社会保险科
办事地址
宝坻区苑北路39号
办公电话
29241105
服务范围
本区内企业、事业及行政机关
所需要件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核定表》;《退休审批表》;《天津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及工资指数情况单》;《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随时办理
办理程序
1、企业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退休职工本人《退休审批表》、《天津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及工资指数情况单》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填写《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核定表》;行政机关根据退休职工本人《退休审批表》填写《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核定表》。
2、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社会保险科审核无误后,在《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核定表》加盖审批专用章,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据此存入微机。
流程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