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的审批
责任部门
宝坻区教育局
办事地址
宝坻区广川路16号
办公电话
29241613
服务范围
全区符合办学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所需要件
1、举办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
2、具有相应的达到标准办学用房保证的证明。(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3、具有达到办学条件开办资金(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教师资格证明。
5、举办者具备法人条件的证明。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9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66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申请—验收—批准
流程图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