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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的审批

    2007年10月30日
 

事项名称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
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的审批

责任部门

宝坻区教育局

办事地址

宝坻区广川路16

办公电话

29241613

服务范围

全区符合办学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所需要件

1、举办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

2、具有相应的达到标准办学用房保证的证明。(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3、具有达到办学条件开办资金(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教师资格证明。

5、举办者具备法人条件的证明。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9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66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申请—验收—批准

流程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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