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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

    2007年11月06日
 

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

责任部门

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

办事地址

宝坻区钰华街118

办公电话

82651152

服务范围

申请办理烟花爆竹运输证的单位、个人

所需要件

1、涉爆单位及从业人员须具备合法资质;

2、须提供有关爆破器材代销的材料;

3、须有合法储存接收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运入地公安分局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的全部目录:

1)单位书面申请(写明运输爆破器材的品名、数量和起运地点及运至地点);

2)有关主管部门签证盖章的爆破器材代销合同;

3)购货单位和售货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

4)安全运输方案;

5)司机、运输车辆的运输危险物品资质证明;

6)公安机关制发的押运员证。

流程图

负责许可事项受理工作的公安分局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申办材料认真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制作《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明确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即时填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标准,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制作《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及时送达申请人。

4、收取材料的开具《收取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凭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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