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具备条件:凡持证单位持有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颁发的代码证书均应参加年检,持有效证件、公章、审核表
注:有效证件包括: A、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登记的证件:企业: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批准证书或文件。 B、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C、经办人身份证。
办事程序:受理→审查→机读→返还证书
办事时限:当日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无变化不收费。
办事时限:每年6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