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具备条件: A、完善的计量管理机构; B、符合要求计量检测设备; C、计量检测设备都必须溯源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D、环境条件达到要求; E、配备专(兼)职计量人员; F、与企业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 G、计量检测记录与档案管理。
办事程序:企业提出申请 → 指导企业准备相关资料和其它必要的准备工作 → 初审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 审核合格后报市局批准。
办事时限: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