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防空、防灾警报设施拆除、迁建审批
责任部门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办事地址
宝坻区建设路233号
办公电话
29241175
服务范围
全区范围
所需要件
1、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防灾警报设施拆除、迁建申请表。
2、迁建实施方案。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35条、《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六条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警报设施拆除、迁建:→受理→填表→勘察→审核实施方案→审批
流程图
备注